政府采购电梯网_电梯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住宅按标准配电梯

作者:昆山 发布于:2014-06-23 14: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政府法制网日前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规定,住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配置住宅电梯,否则建设单位将面临电梯采购价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质量安全性能不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能规范要求的电梯。
  
  此外,共有产权电梯所有者应当以书面协议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等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和应急呼救系统,并保证其有效使用。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若发现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当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排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修订草案规定,电梯层门、电梯轿箱内操纵箱钥匙、机房钥匙或者启动钥匙应当由取得电梯作业、管理相关资格的人员保管和使用,否则可对电梯所有者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昆山)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