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颁布实施《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8-05-26 09:22:48 来源:云南网
近日,省住建厅等13个部门联合颁布实施《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筹集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等5种方式进行,也为想要安装电梯却不知向谁申请的住户们指明了方向。
1 哪些住宅有资格增设电梯
具备以下条件的既有住宅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未设电梯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计划
●满足安全要求
●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
2/3以上业主同意
可以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经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
不得占用绿地和道路
如果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増设电梯用地应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车道、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等。
2 增设电梯,钱从哪来
所需资金这样筹集
1.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2.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维修金。
4.鼓励发起设立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的养老投资基金,进入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域。
5.鼓励国有等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以职工福利的方式,出资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宜。
住户凑钱的话 各家该出多少
多领域支持住宅增设电梯
● 鼓励各州(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通过统筹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金等方式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既有住宅増设电梯项目,企业不但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在缴纳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也可享受减免政策。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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