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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节能驶向“法制化”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09-05-11 10: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5月1日,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这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也给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新《条例》集中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规定,二是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在节能监管上,新《条例》从明确节能责任制度、明确生产节能制度、明确使用节能制度、明确节能监督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作了细化。
  
  新《条例》的颁布,要求特种设备从之前单纯的安全性向安全性与经济性转变,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业内专家曾表示,安全曾经是电梯企业首要考虑的因素,也是质监部门最为关注的话题。现在甚至将来,安全、节能将主导电梯行业发展方向。
  
  在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中也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可以看出,国家对特种设备节能要求再次提到了一个高度,并作为重要事项来抓。
  
  去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的通知,同年10月1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强调了低层办公楼尽量少用电梯,要求加强对电梯节能改造,尽量安装和使用节能电梯。
  
  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中,“节能”无疑成为其中的关键词。从政府之前的倡导,到正式相关节能文件的出台,节能离法制化时代越来越近。
  
  目前,空调、电视、显示器等产品已列入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意味着不在节能清单内产品,政府不会去采购。也许有一天,节能电梯采购也会从优先走向强制,但值得一提的是,电梯节能标准需要尽快出台,否则“节能电梯”永远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无法去用数字量化。
  
  相信,通过政府、检测机构以及电梯企业的三方努力,电梯节能标准出台不会太遥远,节能电梯采购进入法制化时代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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