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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于:2015-01-29 16:41: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工程
 
  TC2014(SZ)XT248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也不得接受其他供应商的电梯扶梯安装工程的分包
 
  3.   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须是电梯制造商。
 
  4.   企业资质(一):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   企业资质(二):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
 
  6.   企业资质(三):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以上;如不具备可分包,并提供分包意向书和分包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7.   业绩要求:2008年8月至今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行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下业绩:(1)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的扶梯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具有);(2)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的垂直电梯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单个合同同时包括(1)、(2)项业绩亦可。
 
  8.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评审方法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8日
 
  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七。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一)、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须为电梯制造商)
 
  (二)、联合体联合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有联合体投标)
 
  (三)、企业资质证明:
 
  1.   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
 
  2.   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
 
  3.   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副本。
 
  (四)、 分包意向协议书和分包人的资质证明资料(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如不具备企业资质(三)的资质的情况时,须提供)。
 
  1.   分包意向协议书;
 
  2.   拟分包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拟分包供应商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副本。
 
  (五)、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2008年8月至今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下业绩:
 
  ⑴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扶梯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具有);
 
  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垂直电梯设备供货业绩一项或以上(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
 
  提供以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文件中须能反映“质量合格”)等证明材料,其中验收证明材料应为以下①至④中的其中一类:①政府部门验收证书(证书需反映合同范围内所有电(扶梯)的合格性);②单位(子单位)验收报告;③预验收证书;④最终验收报告。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八。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5日 08:45--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谈 判 评 审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5日 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757-83939819 传真:0757-83939870
 
  十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张小姐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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