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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三无电梯”专项整治

作者: 发布于:2018-07-19 08:05:59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加强黑龙江省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和出行便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无维修资金可向业主筹集或由政府补贴一部分
 
  省、市(地)、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电梯安全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三无电梯” (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采取挂牌督办。开展“三无电梯”专项整治,摸清底数,以乡镇(街道)为区域登记造册。无物业管理的,由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协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无维保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一方面,可由电梯所有权人成立相应管理组织,采取向业主筹集资金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紧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政府补贴部分资金。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电梯失管、失修和维修资金欠缺等突出问题。(2019年底前完成)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制定在用老旧住宅电梯风险评估和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等地方标准。(2019年底前完成)对于使用期超过15年,或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
 
  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
 
  推行电梯一体化采购模式。在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等过程中,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创新电梯使用管理方式。在大庆市先行开展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方式,争取拿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2019年底前完成)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争取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在哈尔滨市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2020年底前完成)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约定故障率指标,保证老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及时更换,实现预防性维修,减少电梯“带病运行”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和事故,提高电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移动通信信号覆盖轿厢建“96333”救援平台
 
  建立追溯体系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电梯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工作。通信管理部门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督促各通信运营商落实电梯轿厢手机网络信号覆盖工作,搭建电梯救援生命线。建设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哈尔滨市要推进“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理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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