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居民协商制促进加装电梯
作者:邹娟 发布于:2017-01-20 10:10:08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已成为全球在用电梯最多的城市,不过随着城市老龄人口增多,多层住宅是否增设电梯越发受关注。
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曹兆麟建议,可以建居民协商制自主决定多层住宅是否增设电梯。
制定加梯居民协商制明确各方责任
曹兆麟指出,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以下简称“加梯”)虽然有所推进,但总体而言进程缓慢。至2016年,广州市已加装电梯3000多台,而上海市却只有40台左右。
加梯需要占用公共空间,上海市规定必须征得本单元90%和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启动,这是加梯的前置条件。由于楼层不同,利益不同,还有对加梯一些技术规范认识不同,或许还有邻里间存在的其他矛盾,在居民意愿达成中,会有不同的意见、诉求、甚至纷争产生……
曹兆麟建议由上海市政府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市法制办来研究制定上海加梯居民协商制度,明确协商的程序,以及参与的部门和责任,以弥补本市加梯制度设计上的缺失。其主要内容建议如下:
1.楼组长负责本单元居民意见的征询和协调,征得90%业主同意的,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加梯申请。
2.业主委员会负责本小区居民意见的征询和协调,征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向区房管部门提出加梯申请,并按规定实施后续加梯流程。
3.经过上述协商协调,仍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可以向小区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可以通过协商会、调解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和协调。
4.居委会协商协调不成的,应提请所在街道协调。街道应指定部门受理居委会的提请,并根据不同意见的性质,分门别类地约请有关部门参与协调,属于技术规范的问题,由专业部门协调;属于利益纷争的问题,由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部门协调。
5.有关部门应受理街道的约请,积极参与协调,出具专业意见或协商协调结果。
6.协商各方应服从专业意见,遵守协商协调结果。若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若业主认为有关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
上海在用电梯全球最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透露,到2016年底,上海在用电梯已经突破22万台,成为全球在用电梯最多的城市已经10年有余,并将一骑绝尘。上海及周边长三角地区还是全球电梯产业最为集中的地区,共有电梯生产企业150家以上,还有电梯配套企业数百家,是全球最大的电梯产业集群;每年生产销售45万台以上电梯,约占到全球年电梯产销量的一半和全国的三分之二。
按照目前计划目标,到2017年,建成上海市电梯应急处置公共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实现救援服务到位、网络覆盖全市;到2018年,建成上海智慧电梯管理服务平台并逐步构筑安全管理链,纳入平台化管理的电梯在5万台以上;到2020年,建成上海电梯大数据中心并初步形成智慧电梯网,纳入平台化管理电梯在15万台以上;在不远的将来,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功能日渐成熟并形成电梯生态共享圈,全市所有电梯纳入平台化管理并努力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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