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电梯制造单位负责电梯安全

羊城晚报 佚名 2012-01-22 14:22:08

 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日前下发指导意见,提出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

这份指导意见指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制造单位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电梯制造单位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保等活动结束后,进行校验、调试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制造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零部件储备,制定有效的技术方案,及时排除电梯突发故障,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制造单位要积极协助和配合电梯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公共交通场所的实际情况,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提出电梯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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