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政府垫资改造老旧电梯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佚名 2012-09-03 09:40:18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质监局牵头区房管局、区财政局等制定了一份 《长宁区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暂行办法》,提供"一揽子"方案,以解决"高龄电梯"改造难问题。


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长宁区质监局自2009年起他们分批次对这359台"高龄电梯"开展了安全节能风险评估,到2011年为止,145台电梯完成了评估,并基本完成了整改。今年,剩余的214台15年以上住宅乘用电梯的安全节能风险评估工作已被纳为长宁区实事项目。


在采用了风险评估的"体检"体系后,不但实现了安全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事前预防,提高了行政监察效能,也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安全节能监管的力度,提高了政府对"老龄化"住宅乘用电梯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电梯公司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协调解决住宅电梯安全节能使用风险提供了依据、搭建了平台。


可是在"体检"中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首先业委会要有维修基金,同时居民必须要统一意见,经2/3以上讨论通过才能进行基金的动用。虽然一些小区维修基金多达七八百万,但由于未成立小区业委会,这就遭遇了资金暂时不能动的问题。


对此,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提出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确因短期内难以筹集资金、无法及时维修的,按照"申请有依据,还款有期限"的管理原则,依照"申请、审批、垫资、催讨、还款"的政府先行垫资流程,落实资金,完成电梯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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