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据介绍,目前无锡市登记在册的电梯达3.6万余台,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作为2007年出台的《无锡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升级版",修订后的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责任,解决了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和电梯重大维修资金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修订后的《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及广场、公园、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和新安装的住宅电梯,都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视系统,并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有效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