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在使用中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导致管理者不明确的情况将得到改变。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晰了电梯使用管理者的概念。《办法》对电梯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实际使用人(如承租人等)作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的情形进行了规范,并要求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广州电梯管理将分“责任田”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11-26 1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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