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13]14号),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新《电梯使用标志》实施通知。通知从标志的式样、填写、更换三方面作了要求。新标志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更换,在此之前已核发且未到定期检验日期的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仍然有效。
新《电梯使用标志》将实施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03-04 1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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