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保监局发布信息称,厦门下半年将试点推行“电梯责任险”,电梯坠落或运行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可赔偿。据了解,厦门市质监局协同相关人员,以公共领域电梯、客用索道、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为试点对象,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试点后,普通写字楼、居民楼电梯等,也将陆续纳入保险范围之内,试点期间也鼓励其管理单位或业主投保。
(中财)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电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