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该条例对于特种设备使用中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事故风险的,在给予行政处罚基础上,增加了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规定。如使用单位使用符合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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