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示电梯安全运行服务规范

政府采购信息报 青岛 2013-12-09 10:35:50

  由青岛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青岛市旅游局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完成的《青岛市电梯安全运行服务规范》近期公示,该规范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在市区范围内,维护保养人员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救援。

规范提出,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实行物业管理的电梯,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电梯运行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业主大会成立前,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免收电梯起始层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免收电梯运行费的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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