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工作

赣州市政府 赣州 2015-02-28 17:35:55

为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日前,市规划建设局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工作。

据调查,我市绝大多数7层以下的多层住宅没有安装电梯,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来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越来越引起百姓的关注,近年来,广大市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和呼声越来越强烈,电梯,已经伴随着快节奏的生活逐渐成为生活的必须配备品。《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对完善城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城市居民居住质量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这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体现政府立政为民的实际举措。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较多,专业性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建设、房产、消防、人防、质监等受理审批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一整套申请、报建、施工、使用、维护管理各个流程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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