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月起将禁用不达标自动扶梯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佚名 2015-03-11 15:48:25

  按照新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北京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须于7月31日前整改完毕。日前,北京市质监局发布消息,目前正就此进行专项检查。8月1日后,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一经发现一律禁止使用。

据介绍,新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去年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今年7月31日,与之相配套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也正式施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使用单位最迟在下次定期检验前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即2013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

北京市采取了与之相比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今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新标准要求。质监部门表示,为保障乘客的乘梯安全,希望尚未按照新国标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尽快组织落实整改,并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以免影响正常使用。(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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