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南》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广“96333”电梯应急平台,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4]433号),我局组织有关单位拟定了《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局。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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