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获悉,由市质监部门牵头的《金华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被确认为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据了解,该条例成为全省首个正式列为立法项目的电梯安全监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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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被确认为立法项目
截至2015年6月底,我市在用电梯35371台,其中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达6857台,商场、医院、车站、地铁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达2144台,住宅小区电梯6785台。全市目前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下电梯3905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597台。随着电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使用年限的增长、电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明晰以及日常维保不到位等原因,各类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该条例的制订,将以地方法规形式对电梯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作进一步明确,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更为健全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