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不少家住高楼层老年人的心愿,但这一看上去很美的事,实现起来却太难。在昨日的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叶斌建议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低楼层住户具体的利益补偿机制。
据了解,南京在2013年10月已经开始实施《南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老小区加装电梯,往往面对着低层住户的反对声。对此,叶斌局长介绍了广东的做法,老旧小区改造时在七楼以上加盖一层房屋,用该房屋的出租费用来补贴一、二层住户。不过,这个方法很难引进到南京。因为广东地区的日照对楼间距的要求不高,加盖房屋不会对后排低楼层住户造成太大的采光问题。然而在南京,由于楼间距小,很有可能造成采光的影响。叶斌建议,应该对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低楼层用户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比如老旧小区允许一、二楼住户在北边电梯安装的多余空间上加盖一定面积的房屋,而且不会对后面住户造成采光问题。而具体加盖多大,怎么加盖,都要遵循具体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