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确定了10件送审项目和18件调研项目。
10件送审项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二是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三是在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方面,拟制定颁布《青岛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办法》和《青岛市农村气象服务管理办法》;四是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颁布《青岛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关于调研项目,2016年拟对青岛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18件政府规章项目进行调研,其中修改修订类5件,新制定类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