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质监局公布全市426台超期未检电梯明细后,引起市民关注。8月12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截至目前,质监部门已对426台问题电梯进行逐台清理核实,仍有74台电梯超期未报检。质监部门表示,超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最高将面临30万元罚款。
据悉,426台电梯中,拆除停用113台,已检验127台,已申报检验72台,未到期及未投入使用19台,待复检8台,查无此梯7台,其他原因6台,超期未报检74台。
质监部门表示,目前已要求74台仍未报检的电梯使用单位限时整改。对部分使用单位已经进入立案程序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及时进行报检,未造成后果的,可免予处罚;对整改不及时或造成后果的,将按《特设安全法》给予其10万元至3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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