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镇江市电梯数量近几年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超过18000台。受使用环境、使用时间、使用行为等因素影响,电梯故障时有发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及群众公共安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183号)和省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质监发〔2014〕25号)精神,近日,镇江市质监局会同镇江市政府金融办、镇江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镇江市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电梯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对于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转载自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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