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两埠岸社区居委会因使用未经检验电梯被罚3万

信网 2019-02-01 11:08:44

近日,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居民委员会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被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共有14部电梯,全部电梯正在使用中。使用人“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居民委员会”未能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经调查核实,该小区电梯是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旧村改造新建住房时于2017年07月购买,并自2017年09月社区居民回迁入住时开始使用,电梯检验标志有效期至2018年07月,自2018年07月至执法检查当日,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全部14部电梯超期未检验。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两埠岸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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