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龙湾区:旧楼加装电梯每台市区两级补贴共15万元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0-07-23 11:18:09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住建局近日发布《龙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明确了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贴标准为:每台补助15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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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补助遵循先建后补、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补贴申请的流程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通过竣工验收并在质检主管部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书后,加装电梯申请方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到所在街道提出财政资金补助申请。1.《龙湾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监督登记证明复印件;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每完成一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将获得6000元/台的资金奖励,专项用于推进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不计入前述补助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奖励资金随补助资金共同申请、共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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