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既有多层住宅加大加装电梯力度的建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网络转载 2020-07-30 13:52:4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9号建议的答复

魏旋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既有多层住宅加大加装电梯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改造资金筹集、申报及手续办理、电梯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问题,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顺应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重要举措。您在建议中分析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义和影响加装电梯的相关因素,并建议借鉴上海做法,就体现便民利民原则、放宽加梯相关条件、破解加梯推进难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为我省下一步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思路。我厅非常赞成您的建议,并在政策引导、优化办理程序、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积极指导推进全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当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

(一)加强政策指导。为指导各地市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7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出台的《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明确,要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2018年,提请省人大2018年颁布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支持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2018年8月,在规划职能未划出我厅前,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六部门下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安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政策支持、产权面积、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2月26日,我厅以湖南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调查的通知》,了解各市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明确了电梯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强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现有未配置电梯的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符合电梯配置要求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重新配置电梯。2019年6月,我厅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湖南省既无有多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规程》(湘建科〔2019〕115号),规范和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障增设电梯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方便施工,为全省各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三)加大资金扶持。《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等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补助标准,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同时,明确给予相关税费减免及金融方面支持,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9年11月,省财政厅、我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35号),原则上加装电梯群众有意愿、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应将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其中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含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比例不得超过安装电梯总支出的50%,且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2020年4月2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明确把加装电梯工作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简化用地、规划、施工等方面办理手续,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和重点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关于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指导意见》实施原则明确坚持“政府引导、有序推进,业主自愿、保障安全,简化手续,便民利民,属地管理、依法监管”,并对审批手续的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制定实施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目前,长沙、株洲等地均出台了简化加装电梯业务流程的具体办法,下一步,我们会将其中好的举措向全省推广,真正落实“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要求。

(二)关于放宽加梯相关条件。关于“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过过半业主同意”等问题,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进行调研,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已出台文件,加大公积金等方面支持力度,优化加装电梯前置条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引导各方利益主体理性表达诉求,推进居民协商达成共识,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步伐。

(三)关于破解后续难题。一是强化技术助力。我们将加强与相关技术部门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减少不必要的投资。二是加强后续维护管理。《指导意见》主要从宏观方面提出了后续维护管理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就电梯的运营和后续维护管理等进行调度,学习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指导市州、县市区根据各地情况制订管理细则和办法。

(四)关于出台系列扶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推进市、县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进度。督促落实电梯生产企业、房屋建设单位、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电梯维保单位等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二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确定住户分摊比例,以自筹方式解决主要费用,同时用好中央、省、地方的补助资金和社会筹资。构建持续保障机制,建立电梯维护和更换资金保障机制,设立住宅电梯专项基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共享电梯”模式,引入外来资金安装电梯,使用电梯时可采取包月IC卡模式或微信扫码模式付费。

(五)科学推广电梯加装模式。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收集各地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管理上好的举措,结合本省长沙、株洲等市州在破解加装电梯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等方面的成功案例,编订电梯加装文件汇编和实用图册,供各地参考学习借鉴。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加装电梯工作调度,加速推进我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及时解决阻碍加装电梯工作瓶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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