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近日,该局发布《天津市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于3月31日前提交。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电梯安全监管新格局;提升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检测工作的技术诊断作用和检验工作的技术监督作用,推动检验检测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电梯安全事后监管;提升电梯检验检测信息化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逐步实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电梯安全治理的科学性、实效性。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作任务,包括强化电梯检验的监督性和公益性、规范电梯自行检测
、以及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内容和定期检验周期、构建完善电梯信息公示平台和强化对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其中,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规范电梯自行检测;关于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内容和定期检验周期,要求加强电梯检测工作,根据设备风险水平和安全管理状况,科学调整定期检验周期:
1、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
2、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
3、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
4、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
5、对于使用15年以上经重大修理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使用6年以上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
(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方式包括试点基本条件和试点工作程序。其中,试点基本条件包括使用单位自行对使用管理的电梯开展检测的需满足条件、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开展检测的需满足条件、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检测工作需满足条件和申请试点的电梯应满足条件;试点工作程序包括确定检测机构名单、确定试点电梯清单和试点实施。(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试点退出机制,及制定了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