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电梯维保单位要注意,否则被重点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1-06-02 09:59:18

6月2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该管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5月起至12月在天津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并明确了抽查后四种情形处理。

《通知》明确了抽查对象和重点。以天津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为本次抽查的对象,抽查电梯数量不少于1000台。本次抽查重点区域主要聚焦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投诉举报率高或天津市民反映较大、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超过9层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三站一场”等重点区域内在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抽查项目内容重点围绕门系统、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易发故障点。

《通知》从抽查告知、现场、抽查后处理、抽查纪律四方面提出抽查要求。其中,对于抽查后处理,作出如下处理:

1、经抽查确定电梯存在“A类不符合项”所规定的安全隐患的,各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存在“B类不符合项”所规定的安全隐患的,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根据隐患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停梯整改。

2、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逐条按照《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中所明确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需经抽查机构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确认,并报设备所在地区局。

3、各区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有证据表明维保单位确实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

4、对整体维保质量靠后的维保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行集中约谈,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原文如下: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特〔2021〕9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已列入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为切实落实好民心工程,持续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强化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满足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决定自5月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两个至上”,在守好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拉升电梯安全的高线,促进我市电梯维保质量逐步提升,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舒适乘梯的需要。

二、抽查组织

本次抽查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委统一组织、协调,由各区局具体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区局应以技术检查为依托组织监察人员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确实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在做好违法事实固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抽查机构”)作为技术检查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制定抽查实施计划,组织专家组开展具体技术检查工作。

三、抽查对象和重点

在我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为本次抽查的对象,抽查电梯数量不少于1000台。本次抽查重点区域主要聚焦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投诉举报率高或市民反映较大、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超过9层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三站一场”等重点区域内在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抽查项目内容重点围绕门系统、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易发故障点。

四、抽查项目

本次抽查主要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要求与抽查规则》(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627-2018)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突击抽查的方式,《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报告》格式及抽查项目见附件1。

五、抽查要求

(一)抽查告知。抽查机构可以采用传真、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前一天向维保单位发出《天津市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通知单》(附件2,以下简称“抽查通知单”),告知被抽查单位抽查时间、抽查依据、程序及要求,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电梯所在区局。

被抽查电梯详细信息在实施抽查前30分钟方可告知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现场。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抽查机构应明确职责、积极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现场满足抽查条件(附件3)。抽查实施现场应由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陪同(下称“陪检人员”),各区局监察人员在做好现场检查的同时,还需对整体抽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协调解决好现场存在的问题。

抽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要求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并如实记录抽查结果。现场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当场将抽查情况告知陪检人员,并由陪检人员签字确认抽查结论。

抽查完成后,抽查机构应在现场将《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附件4)报所在区局监察人员,同时抄送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三)抽查后处理

1.经抽查确定电梯存在“A类不符合项”所规定的安全隐患的,各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存在“B类不符合项”所规定的安全隐患的,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根据隐患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停梯整改。

2.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逐条按照《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中所明确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需经抽查机构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确认,并报设备所在地区局。

3.各区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有证据表明维保单位确实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

4.对整体维保质量靠后的维保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将进行集中约谈,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四)抽查纪律

抽查人员应当切实做到抽查结果客观、公正、严谨并自觉接受被抽查单位的监督,严格履行《抽查人员个人承诺书》(附件5)中各项要求。被抽查单位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影响抽查过程及结果。

六、抽查结果公布

现场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抽查机构应汇总抽查结果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整体抽查情况。

附件:1.2021年度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报告及抽查项目

2.天津市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通知单

3.电梯现场抽查各方责任义务与抽查条件确认单

4.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

5.抽查人员个人承诺书

2021年5月27日

  • 2021年度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报告及抽查项目.doc
  • 天津市2021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通知单.doc
  • 电梯现场抽查各方责任义务与抽查条件确认单.doc
  • 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docx
  • 抽查人员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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