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使用超半年拖欠资金,现在支付了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少玲 2021-07-23 18:46:10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电梯改造工程项目,我们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为其加装了一台电梯。项目完工之后,也通过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7月18日,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姜跃权反映,电梯已经交付使用7个多月,但加装电梯​的项目资金,铁岭市银州区福利院却一直没有支付。

电梯采购

据悉,2020年8月28日,铁岭市银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电梯改造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以成交金额34.7万元,成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020年9月1日,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随后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和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电梯改造工程合同》。

电梯采购

据姜跃权介绍,当时由于工期紧迫,2020年9月11日,他们公司开始电梯底坑土建施工。2020年9月17日,完成浇筑混凝土施工。2020年10月10日,电梯底坑养生完毕,具备安装条件。2020年10月14日,电梯钢结构井道及部件到达现场卸车、吊装井道,2020年10月15日到11月15日,进行了开窗口、电梯安装、底坑处理、门口砌砖大白处理等,调试运行正常,并通过电梯制造厂检验。

2020年11月30日,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银州区社会福利院加装电梯进行了监督检验,一次通过检验,并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了《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2020年12月16日,双方进行了项目竣工交接,加装电梯交付使用。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移交了全部设备档案资料,指导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建档。至此,该项目历时近3个月,沈阳新力电梯有限公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更获得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的高度认可,专门授予一面写着“精品电梯加装工程,服务社会福利事业”的锦旗。

电梯采购

​有关资金支付条款,采购合同约定的是,“电梯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后5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工程款,即31.23万元。电梯投入使用满一年5日内支付剩余3.47万元。”姜跃权说,“现在,加装电梯已经移交使用7个多月了,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却迟迟不支付款项,几经沟通,对方说财政部门还未拨付款项。”

电梯采购

项目验收合格,电梯已投入使用半年之久,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为何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资金?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项目用的是专项款,他们已经把项目所涉及资料,发票等材料报给了财政部门,但是款项就是一直没拨付,他们也在跟进一下情况。

该福利院所述情况是否属实?财政部门因何尚未拨付款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几经辗转,找到银州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记者多次致电,但截止发稿前,电话均无人接听。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也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其中一项就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同时,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再次对资金支付提出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如果相关单位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还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加装电梯使用超半年,为何拖欠资金不支付?》报道刊发之后,该项目进展情况如何?最新消息,姜跃权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7月28日,铁岭市银州区社会福利院电梯改造工程项目款项已支付。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电梯采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