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未要求,电梯代理商没有安装资质能投标吗?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3 号)的规定,如果参与投标代理商只是作为销售代理,而电梯的安装是由其所供电梯的制造商负责的,则代理商本身没有安装资质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所有电梯制造商所拥有的电梯制造资质都是涵盖安装和维修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中允许电梯安装分包,投标代理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已说明了其电梯安装分包人,并提供了该安装分包人的相关资质,也是没有问题的。仅当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要由投标人自己来安装电梯工程的,则投标人(含代理商)要么具有对应电梯的制造资质,要么具有对应电梯的安装、维修资质,但在实际操作中,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电梯招标是不多的,因为这不利于扩大和鼓励竞争。如招标文件没有禁止联合体投标的话可以和有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