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全市电梯安全监管,这地将安全性能等纳入政采评审因素

政府采购信息网 孔祥妮 2021-12-29 14:50:59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日前批准通过《无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电梯安全管理中安全责任不明晰、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电梯维修改造费用筹集难等问题,《条例》在消除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等各环节隐患方面,作出了诸多创新举措与探索,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电梯采购

​电梯维修谁买单?

“作为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电梯使用单位应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抓住电梯使用单位难以明确的痛点,《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情形、委托物业服务人管理的情形以及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等情形作了细化分类,并载明各种情形下电梯使用单位的界定。如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这种情形下就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没有约定则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倘若一台电梯存在使用超过十五年,因故障导致人员伤亡,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被停用,或是发生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形之一,电梯使用单位就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电梯安全评估。而电梯安全评估结论将作为电梯继续使用或者对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更新的参考。

哪一方为电梯维修买单?

《条例》指出,住宅小区电梯如需要改造、修理或更新,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无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行政区域内老旧电梯安全管理的需要,建立电梯改造、修理、更新经费筹措机制。

电梯安全性能、售后服务纳入政采评审因素

​近年来,恶性低价竞争现象在政府采购领域广受诟病,电梯行业也未能例外。

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采市场环境,助力电梯行业良性发展,《条例》探索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法: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设置电梯的建设项目,需将电梯安全性能、故障率以及电梯制造单位和销售单位的售后服务、信用状况等,纳入采购或者招标的评定内容。

坚持从源头加强管控,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在此基础上,《条例》对于建设单位、电梯制造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主体,在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全面落实电梯选型配置要求方面的责任一一列举。

例如,将电梯的选型、井道建造纳入监管范围;明确规定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不少于五年;制造单位未在境内设立直销机构的,由指定代理商先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制造单位的安全责任。

“像电梯厢体渗水往往并不是电梯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土建、安装等前道环节出了问题。而一旦发生渗水事故,事后修补的效果并不理想。《条例》中对这类‘先天’问题的解决方式,其实是把监管关口前移了,从根本上降低电梯故障率。”无锡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实际使用群体分散多样,管理较为复杂。《条例》中的很多创新举措和探索,宗旨就是尽可能落实各方管理责任,消除电梯在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隐患。

除此之外,《条例》还提出靠数字赋能以“人防+机防”模式提升电梯安全的路径方法。如全面提升电梯在运行、维保、监管的数字化管理,对电梯运行数据、维保数据、检验数据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据悉,接下来无锡市还将发布年度电梯安全状况报告,反映电梯质量、维护保养质量状况,对电梯问题进一步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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