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此次抽查共涉及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维保等环节共计204家单位,其中,电梯制造单位19家、电梯使用单位78家、电梯维保单位68家。电梯维保存在问题的达65家、电梯使用单位存在问题的达78家、电梯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核查存在23个问题,涉及制造单位17家。
通过此次抽查发现设备本质安全、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资源条件、质量体系运行五方面问题。
关于设备本质安全方面,此次抽查发现部分电梯主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结果与证书参数不一致;部分层轿门运行磨损变形造成间隙超标;缓冲器缓冲距离不符合要求,标识、液压油不足等问题;轿门刀间隙、两坎间隙不符合相关要求;部分电梯安全保护开关失效,如:电气监测开关、制动器监测开关失效;自动扶梯梯级围裙板相关间隙不符合要求,梳齿板、梯级踏面损坏等问题。
关于维护保养方面,此次维保单位现场维保工作不尽责,抽查发现部分电梯在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未得到切实整改;维保人员能力不足,发现问题、解决隐患的本领不够,不能完成个别试验操作。
关于使用管理方面,此次抽查发现部分使用单位未规范建立设备档案,未制定专人保管,技术资料随意存放,多台设备随机文件混装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部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关于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人员无社保缴费证明、个别人员专业及学历不符合许可规定,不能满足授权岗位要求,人员发生离职后未及时补充,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个别单位仪器设备缺失或未及时检验校定,存在缺少高值少用的仪器和设备等现象,例如电梯维保单位普遍缺少钢丝绳探伤仪、加速度测试仪等设备;个别企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换证不及时,检查时发现许可证超期等情况。
关于质量体系运行方面,此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体系规定与实际工作不符合,体系文件不更新、与实际不符,存在质保体系与实际运行两张皮的情况;未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未持续改进。个别单位未落实质量检查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解未制定或未实施、作业指导书内容不全面、质量体系关键人员任命不符合要求,原始记录人员签字或划改不规范等现象。
电梯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核查问题清单:
1、层门及轿门与立柱间的间隙超标;
2、层门不能自闭;
3、检测子系统型号(KCEMSC 703)与型式试验证书(KCE)不一致;
4、控制装置型号(KCECPU 702)与型式试验证书(KCE)不一致;
5、缓冲器铭牌标示的最大缓冲行程(210mm)与型式试验证书(213mm)不一致;
6、未设置值班室,应急报警装置未接入;
7、控制装置型号(LCECPU561)与型式试验证书(LCE)不一致;
8、轿厢照明照度不足(实测42.3lx,要求50lx);
9、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自监测子系统自监测元件型号(调速装置型号:NICE-L3-C-4011-GE)与型式试验证书(调速装置型号:NICE-L-C系列、NICE-L1-C系列)不一致;
10、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控制装置、控制柜的控制装置型号与提供的型式试验证明材料不一致;
11、拉杆直径(16.30mm)低于型式试验证书限定值(≥18mm)不一致;
12、缓冲器铭牌标示的最大缓冲行程(437mm)与型式试验证书(435mm)不一致;
13、层门门锁啮合深度小于7mm(7F、9F:5.5mm);
14、控制柜内调速装置型号(NICE-L3-C-4011-GE)与型式试验证书(NICE-L-C-40XX)不一致;
因此,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对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狠抓工作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思想引导和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抓好隐患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是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被抽查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对查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运用媒体曝光、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对因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总结经验,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四大领域”集中攻坚以及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重大活动相结合,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