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省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曳引驱动电梯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格式,以及申请电梯风险评价在用电梯5种情形。
《标准》明确,在用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申请电梯风险评价:
1、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
2、曾遭受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3、主要零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4、运行故障率高,影响使用的;
5、其他需要风险评价的情形。
此外,《标准》明确了在用电梯风险评价的基本规定、基本原则、风险分析程序、风险评定、风险是否被充分降低、降低风险措施和风险评价报告。适用于在用的曳引驱动电梯以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斜行电梯除外),用来识别各种危险、危险状态,综合设计、使用、安装、维修、检验检测、事故以及有关伤害的知识和经验来评价电梯使用期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