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内蒙古公布2022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一家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共有92部电梯,且都在运行中,其中2部电梯存在未经定期检验使用的情况,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4日对内蒙古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