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工作,有效消除电梯故障隐患,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9月22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成都市开展试点工作范围、试点要求进行调整。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成都市场监管局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34号文”)要求,自9月22日起,在成都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规定每个区(市)县不少于1个试点项目,试点时间自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底。
此外,通知也对试点按需维保的电梯申请条件做出部分调整,即申请按需维保试点的电梯应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电梯已投保“电梯综合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并能够将相关信息推送成都市局智慧电梯监管平台;二是电梯配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并能够与成都市局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
据了解,成都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34号文”,并规定2月底前,首批在蒲江县启动改进电梯维护保养的试点工作;11月底前,在试点区域实现电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故障处理、检验情况、应急处置等可查可溯模式。2023年10月底前,试点区域按需维保取得进一步成果,落实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的试点工作;2023年底,试点范围内电梯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维保效果、平均检验不合格率、故障停梯时间、电梯困人率、96933平台救援响应及完成时间等均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的总目标。
在重点任务分配方面,将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电梯检验检测作为重点,如推行“物联网+维保”,推动“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推广“保险+服务”新模式。在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中,将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为突出电梯检验的公益性和监管性;规范自行检测工作,强化电梯使用单位自行检测的责任;科学调整检验检测内容和周期,调整定期检验内容,突出直接涉及乘客安全的重点项目,强化对电梯关键安全性能的查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