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电梯、4种问题!这家公司维保不当被海南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2-11-30 10:08:03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范要求保养维护电梯,4部电梯​存在电动松闸救援装置失效等四种问题,被海南通报,并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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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2022年4月28日对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海口市龙华区解放西路某商业文化广场的23台电梯进行维保,电梯的月保养费为330元/台。经检查认定,该单位内编号分别为8号、11号、12号、14号共计4部电梯,分别发现存在“电动松闸救援装置失效”“对重缓冲器电气开关锈蚀严重无法动作”“对重缓冲器电气开关锈蚀严重且未在有效位置”“相序继电器短接失效”的问题。但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维保记录《电梯半月维护保养记录表》中“本次维保发现的隐患、故障描述”均“空白”。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电梯的维护保养方,当月未履行职责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获得违法所得1320元。

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属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规定,责令海南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20元;2、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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