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资金分摊比例和后期维保,这地出台加梯办法!

政府采购信息网 吴菁 2023-01-11 14:09:50

自2023年1月1日起,广东省江门市政府印发的《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于加装电梯相关部门的统筹联动、业主表决同意比例、资金分摊比例、加装电梯办理流程和后续电梯维保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在健全相关部门涉及加装电梯联动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增设电梯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增设电梯的前期咨询、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民意协调、纠纷调解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镇(街)开展增设电梯相关工作;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运营单位应当就增设电梯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并支持、配合做好管线迁移改造工作。《办法》提出,增设电梯管理服务窗口统一对外办理增设电梯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协同办理”模式。

《办法》还就业主表决同意加装电梯的比例问题作出调整,规定“增设电梯应当征求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了增设电梯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同时,《办法》对提供资金分摊比例也作出细化规定,增设电梯资金由业主根据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的,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增设、维护等费用的分摊:以第四层分摊系数1为基准,第一、二层分摊系数为0,第三层分摊系数为0.5,从第五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增加0.1,即第五层分摊系数为1.1、第六层分摊系数为1.2、第七层分摊系数为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此外,《办法》对加装电梯办理流程和后续维保明确了要求。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增设电梯的前期协商、项目申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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