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公布的原《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原《办法》实施多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上海市电梯运行管理出现了新情况:一是电梯“老龄化”加剧,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上海市加装电梯数量快速增加,施工安全、使用管理等诸多方面亟待规范;三是电梯安全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运用技术手段推动电梯安全运行监管,相关做法需在制度层面予以固化。
对此,《办法》提出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并聚焦民生领域电梯安全,对于既有住宅和人行天桥等加装电梯开展专项检查。其次,巩固智慧电梯建设成果,明确智慧电梯功能定位,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电梯平台,完善上海智慧电梯码,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强化电梯安全数字化管理与服务。
明确重点单位职责,健全电梯全生命周期体系
上海市电梯新规提出了哪些要求?如何从制度层面规范电梯安全运行,固化优秀的实践做法?
针对电梯安全涉及的链条长、主体多的特点,《办法》首先明确电梯建设单位,制造单位,经营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共7类重点单位名单;其次健全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相关主体责任。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郑士嘉说:“《办法》增加了电梯经营单位销售电梯和主要部件的责任,细化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责任。例如,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培训等;并且提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对于电梯经营单位,《办法》要求销售电梯和主要部件的单位,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且需建立电梯、主要部件的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并妥善保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定期巡查和智慧电梯相关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具体到实践中,要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上海智慧电梯码,将电梯远程监测装置接入智慧电梯平台,并保持实时在线;定期巡查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巡查记录至少保存1年;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并在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
此外,电梯维护保养作为电梯安全运行中重要一环,《办法》提出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也不得设置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技术障碍,或者将不符合规定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应答,在接到乘客被困信息后,30分钟内完成救援解困;
监管部门定期汇报,执行落实有保障
近期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电梯安全状况报告》提到,上海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超过7.4万台,占比25.24%,且这些老旧电梯出现问题的频率更高。上海市对于频繁出现问题的老旧电梯如何进行安全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快速增加,上海市对于加装电梯有哪些特殊规范?如何提升电梯安全监管质效?
《办法》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须定期汇报,并且要突出对电梯选型配置、销售环节安全监管。郑士嘉提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近2年发生过电梯事故、使用电梯的公众聚集场所等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还应设定抽查制度,对于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事项,实施抽查。细化智慧电梯平台的相关运用,加强智慧监管,助力科学决策,实现电梯信息查询、故障报警、应急求援、投诉举报等功能。
《办法》还对老旧电梯和加装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评估作出特别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应当按照要求,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开展安全评估。
郑士嘉说,“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保障上海市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工程,对接房屋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梳理各辖区既有住宅和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清单,上传至上海智慧电梯平台。在今年9月底前,对辖区既有多层住宅和人行天桥加装电梯要逐台设备开展全覆盖检查。”
针对加装电梯土建结构安全、后续管理维护以及老旧电梯故障等问题,《办法》规定,明确加装电梯相关环节的责任,加装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通过房屋安全性论证,电梯安装前应当查验土建验收合格证明等;确定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加装电梯的所有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使用管理单位,且没有自行管理能力的,加梯点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确定使用管理单位;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加装电梯新增的围护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告知加装电梯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