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奥富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富电梯)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深圳奥富电梯因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被罚款10000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由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深圳奥富电梯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显示,2023年深圳市奥富电梯有限公司已有两次因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处罚。8月14日,该公司同样因未按规定维修保养电梯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10000元;4月23日,该公司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但未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