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岁末年尾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深圳市在用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12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批未按规定维保电梯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4家违规电梯维保单位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恒达电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奥日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没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今电梯、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责令这4家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的电梯维保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这4家维保单位分别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