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稳步推进平层入户方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4-05-17 14:17:15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平层入户方式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更新​。

《通知》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综合考虑住宅结构安全、空间条件、经济适用等因素,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要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更新维护标准;节能设计、能耗限额、节能改造等建筑节能标准;消防设施改造及维护等建筑消防标准。鼓励企业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优先采购列入目录的产品。

原文如下:

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吉政发〔2024〕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汽车、食品、石化、医药、装备、原材料、轻纺等领域,持续推进“智改数转”,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绿色装备升级,推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锅炉、电机、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加大民爆行业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平层入户方式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更新。加大力度更新淘汰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等建造设备。排查2000年以前建成的既有建筑,以外墙保温结构、门窗、照明设备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更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5000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逐步更新供热计量装置。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生命线工程升级改造,重点排查年久失修、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持续推动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到2027年,全省建设改造城市供水厂10座、污水处理厂8座,更新改造城市环卫设施设备1200台(套)、老旧燃气管道2910公里、供热设施设备6000台(套),供热计量装置覆盖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在城市公交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型。加快淘汰道路运输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车辆,依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实施老旧船舶更新 改 造,有序推进节能环保船型和绿色智能船舶应 用。到2027年,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累计淘汰2万辆。(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完善老旧农机报废补贴政策措施,增加报废补贴额度,鼓励加快报废,带动新的需求增长。制定我省2024-2026年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以上支持自动化操作、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精准作业、远程操控等新型智慧农机。到2027年,老旧农机报废量达到15万台以上,年度新增新型智慧农机占比达到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医疗设备设施水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进行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 改造。推动医疗机构提升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合理配置区域内不同床位数量配置类型病房的比例。到2027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和病房设施条件达到国家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提升教育设施水平。支持我省职业院校更新教科研实验室、实训基地等老旧科研教学仪器设备。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聚焦战略发展需要,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加强教育数字化设备更新迭代。(省教育厅负责)

(八)提升文旅设施水平。推动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商务用演艺车辆、旅游观光船、景区导视牌、冰雪旅游设备 (含飘雪机、造雪机、制冰机、翻雪机、魔毯等)、大型游乐设施、演艺设备 (含灯光及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舞台机械等)、智能设备 (含景区剧场智慧管理系统、票务系统、巡检监控等)、景区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等设备更新改造。(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积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换购节等活动。(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冰箱(冰柜)、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净水器、油烟机八个品类换新,对交售旧家电并购置绿色、智能、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开展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暨“绿色智能家电进万家活动”。建立家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电商平台与回收企业合作机制,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和新“智”家电销售。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达到350万台。(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企业让利、金融助力等多种方式,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居家电一体化改造等。组织开展绿色家装节、家居焕新季等活动,推动居民购买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家居产品。加强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推广,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组织银企对接,为家居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省商务厅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十二)完善废旧消费品回收网络。推动实施“互联网+上门回收”,业务覆盖省内县级及以上区域,有效服务全省废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推广“定点、定时、定车”“以车代库”源头回收模式,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荐长春市申建国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培育一批回收典型企业。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置。到2027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2个以上符合国家要求的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10户回收典型企业。(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做好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车销售企业经营模式由经纪向销售转变。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到2027年,二手车交易量增至140万台次。(省商务厅、省公安厅、长春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推进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合理延伸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布局风电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光伏组件产业链全程再生、废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东北地区风电设备再生利用区域中心。推进长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等国家试点建设,加快实施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五)加快技术标准升级。积极参与《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开展 “氢动吉林”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研究、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开展高光谱探测系统产业化技术基础标准研究、长春工业大学开展碳纤维制造关键测试技术系列标准研究。制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与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等地方标准,带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到2027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7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35项。(省市场监管厅、省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标准国际化衔接。鼓励我省科研院所、技术机构、重点企业开展我省执行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工作。依托吉林东北亚标准研究中心研提多边双边提案,强化中日韩标准衔接。支持省内单位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以海外项目和工程为牵引,带动吉林标准和更多吉林制造“走出去”。(省市场监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保障

(十七)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组织谋划设备更 新、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资金支持。利用省专项资金,对制造业“智改数转”、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给予支持。持续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统筹用好省级消费券奖补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细化所得税征管措施。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负责)

(十九)优化金融支持。激励金融机构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落实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吉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分类指南》纳入相应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深化创新支撑。围绕新型工业化等重点领域,攻克制约企业创新发展“卡脖子”关键技术。完善“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就地产业化应用。(省科技厅负责)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业、建筑和市政、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重点领域方案,构建完善我省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1.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2.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3.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4.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5.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指引

6.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7.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8.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9.应急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10.消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11.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指引

12.废旧消费品回收和二手商品流通工作指引

13.标准提升行动工作指引

附件1

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制造业 “智改数转”方向

深入实施制造业 “智改数转”行动,建立试点示范项目库,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遴选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数字化示范车间。深化二级节点推广应用,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

二、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方向

动态更新 《首台 (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及时将具备创新性、突破性、先进性的装备整机 (含系统)、核心零部件等产品纳入目录。鼓励企业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优先采购列入目录的产品。

三、绿色生产设备推广应用方向

推行绿色制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推动优势企业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将绿色工厂纳入合格供应商,采购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

四、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方向

推动石化行业加快淘汰更新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生产装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爆企业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工业雷管生产线及石油射孔弹生产线等进行升级改造。

附件2

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建筑施工设备方向按照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 (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

二、建筑节能改造方向按照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等要求,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综合考虑住宅结构安全、空间条件、经济适用等因素,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附件3

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城市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方向重点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自来水厂内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 (加压调蓄)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等。

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方向重点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

三、城市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方向重点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更新改造供热计量装置。

四、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改造方向重点更新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更新不符合现行 《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求的钢瓶;提升建设智能化设施。

五、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方向重点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等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等安全感知设备的加装和更新。新建城市基础设施智能物联感知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可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燃气、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同步推进。

六、城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方向重点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及可回收物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

七、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方向重点更新改造超过一定使用年限、材质落后、不能满足安全稳定运行的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老化管道。

八、历史文化街区设备更新方向重点推进历史建筑安全检测设备和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设备等更新改造。历史建筑安全检测设备包括沉降、倾斜等参数的自动化采集传感器;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设备包括火灾风险预警平台、智慧消防系统等。

附件4

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推进城市公交电动化替代方向按照《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科学制定更新计划,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氢能源公交车示范应用,同步推进公交车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布局。

二、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方向加强交通、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摸清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底数,建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台账,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准排放监管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车,并依法做好淘汰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和查询统计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干线物流等场景的应用。

三、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方向全面摸排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建立老旧船舶拆解计划。加强船舶检验管理,严格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放初次检验等相关规定,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基础条件好的水路客运企业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发展新能源动力运输船舶。

附件5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指引

一、老旧农机报废方向

全面摸清达到报废年限的大中小型拖拉机、玉米及水稻联合收割机分级分档数量,根据摸底情况调整完善我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措施。按照“有增有减”原则,调整报废补贴标准,对在用的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增加报废补贴额度,鼓励加快报废,带动新的需求增长;同时,稳步推动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达到报废年限的闲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报废。放开区域限制,支持未开展农机报废业务的县(市、区)农机拥有者到省内相邻县(市、区)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农机报废,拓展政策应用范围。

二、农机更新方向

制定我省2024-2026年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补贴重点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机具倾斜。对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大马力拖 拉机、北斗终端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智能高效的机具实行“优机优补”,增加购置补贴额度;同时,对老式拖拉机、带土量较大的圆捆打捆机等智能化程度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降低购置补贴额度,设置3年窗口期,实行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促进农业机械结构向智慧化方向优化调整,到2027年,全省适宜区域实现智慧农机耕作全覆盖。

附件7

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医疗设备迭代升级方向

重点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改造,对超过设备使用年限等情况的医疗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医疗设备水平。对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应用现状及更新换代需求进行摸底调查,重点了解更新换代需求。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 《“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本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工作部署,分级分类做好医疗机构设备更新换代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二、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方向

重点开展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医疗机构结合病房设置和使用现状及当地群众就医需求,提升医疗机构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合理配置区域内不同类型病房的比例,提高2-3人间病房占比,合理增设卫生间和改善现有卫生间条件。对病房条件改造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把关审核,确保病房改造符合医疗机构实际和患者就医需求,推动病房设施水平提高。

附件7

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职业教育方向

重点支持加强学校重点专业、特色领域教学设备建设,对标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配置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鼓励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适应产业高 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趋势,对接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岗位需求,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做好教学、科研陈旧仪器设备更新升级。支持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三高三难”的专业,结合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

二、高等教育方向

重点支持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发展需求,更新智能化教室、数字化图书馆、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以满足不断升级的教学科研需求。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建设,配置并及时更新相应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围绕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464”新格局,聚焦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优势特色产业、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创新研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硬件资源整合升级,为突破科学前沿、实现技术变革提供基础保障。

三、教育数字化方向

重点开展引入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技术更新平台,实现交互智能化、教育智能化、服务智能化。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互联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云存储设备,提供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外网、教育专网进校园,确保教育网络纯净安全。逐步提升学校网络带宽和移动网络信号覆盖水平,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公平。推进人工智能和教育数字化终端进校园,强化物联网应用,提升智慧教育和智慧校园建设水平。

附件8

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旅游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方向

重点开展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旅游观光船、景区导视牌、冰雪旅游设备(含飘雪机、造雪机、制冰机、翻雪机等)、大中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更新改造,对全省旅游观光游览设施进行摸底调查,了解设备更新提升需求。鼓励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迭代升级,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超出年限服役的设施设备,分级分类做好设备更新工作。

二、演艺设备更新提升方向

重点开展演艺灯光及视频显示设备、演艺音响、舞台机械等三大部分演艺设备更新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艺术演出场所超过服务年限、高耗能的器材设备,逐批支持其更新迭代。

三、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

重点开展景区剧场、文物文博单位智慧管理系统(含服 务器、巡检监控、应急广播、智能导览、显示屏等)、门禁闸机、可穿戴智能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9

应急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煤矿方向

对4106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开展建设智能综采工作面,更新采煤机、液压站、支架等。引导建设全省5G通信精准人员定位系统。加快推进煤矿供电系统可视化远程控制、开关柜远程电动操作、断路器及接地刀闸状态实时监测等。推动安装煤仓疏通装置,安装视频、人员接近预警、红外热成像、煤位计等设备。

二、非煤矿山方向

对非煤矿山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更新设备841台。围绕国家智能矿山总体建设规划,以少人无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应用赋能生产力,将数字化、智能化新技术广泛应用于非煤矿山。加强服务引导,激发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内生动力。坚持需求导向,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大中型矿山,开展智能化建设。通过试点先行,产生示范引领效应,形成可推广模式。

三、危化方向

对全省2336台落后设备和达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装置、储罐更新改造。按照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要求,淘汰危化领域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危化领域特种设备、装置、储罐进行更新改造,对老化严重、性能不达标的设备进行更换。

四、事故灾害救援方向

对全省58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程、个体防护、综合保障等7类6125台(套)装备进行更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磨合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救援装备保障的实效性、可靠性和精确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抵御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附件10

消防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指引

一、消防车辆迭代升级方向

对超期服役的消防车辆予以退役或报废,对功能缺失、性能较差和即将达到服役年限的消防车辆按计划、分批次淘汰,逐年列入采购计划,逐步提高大功率、多功能、高性能、多乘员、智能化的消防车辆配备比例。

二、消防车辆配备结构方向

在落实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车辆配备基础上,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优化灭火、举高、专勤类消防车配备结构,加强优势互补的装备协同作战能力。

三、防护装备安全性能方向

按照“安全舒适、性能优良、质量可靠”原则和统型要求,优先配齐配强消防员防护装备,实行防护装备定人使用制度,提升防护装备适体率和防护等级。

四、抢险器材方向

优化调整器材品类、规模和结构,淘汰功能缺失、性能下降的老旧器材,补齐巨灾应急救援装备短板,推进新型侦检、堵漏、救生、破拆、撑顶等装备列装,实现装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五、灭火攻坚装备集群方向

提升装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

六、特种救援装备方向

按照 “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原则,建设综合应急救援特种专业装备集群,满足 “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七、装备物资综合储备方向

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完善省域、市域两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布局,合理确定储备品类和规模,优化储备结构,确保储备质量。

八、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方向

立足于断网、断电、断路和极寒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围绕破解 “内攻定位难、通信覆盖难、指挥秩序乱”等现场作战难题,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配备新型通信装备。

九、防灾减灾装备方向

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十、消防监督执法装备方向

全面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有效提升监督检查科技信息化能力和火灾防控效能。

附件11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指引

一、汽车以旧换新方向重点促进汽车消费。统筹运用央地财政资金,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个人消费者在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上传申领资料,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

二、家电以旧换新方向重点开展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暨 “绿色智能家电进万家活动”。建立家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电商平台与回收企业合作机制,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统筹用好省级消费券奖补资金,叠加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销售企业 优 惠,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和新“智”家电销售数量。

三、家装消费品换新重点开展家装家居换新季等活动,推动居民购买绿色家装家居产品。促进旧房装修改造,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优化家居产品 “送新”“收旧”服务,满足居民家装消费需求。

附件12

废旧消费品回收和二手商品流通工作指引

一、废旧消费品回收方向

重点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开发建设“废旧家电以旧 换新”小程序,推动实施“互联网+上门回收”。推广“定点、定时、定车”“以车代库”源头回收模式,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车、智能回收箱等便利设施进街道、进社区,方便居民交售废旧家电等可回收物。

二、二手商品流通方向

重点促进二手商品流通。做好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推动二手车销售企业经营模式由经纪向销售转变,培育二手车品牌。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拓展海外 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回收”、售后回购等发展模式,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

附件13

标准提升行动工作指引

一、设备更新方面

(一)工业设备。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建设等企业“智改数转”服务标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等节能降碳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安全生产标准。

(二)建筑设备。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更新维护标准;节能设计、能耗限额、节能改造等建筑节能标准;消防设施改造及维护等建筑消防标准。

(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供水、防灾、公共娱乐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标准。

(四)交通运输设备。客运站信息化等公交运营标准;配送设施、网点、通道、信息管理等物流配送标准;公路基础设施监测等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五)农业机械。农机统计调查、售后、维修、交易、报废、作业、专业合作社运营、信息化平台管理等服务标准。

(六)医疗、教育、文旅设施。医学影像数据共享、远程诊疗、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标准;高校教学科研设备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室桌椅、照明、教学仪器、文体设施等教育装备配置标准;旅游景区、专业演艺剧场等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

(七)汽车。汽车销售、售后、维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等服务标准。

(八)家电、家装。家电换购及维修、家装建材市场管理、家居定制、智能家居推广等服务标准。三、回收循环利用方面

(九)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分拣中心设置、交易平台建设等回收管理标准;“互联网+上门回收”“换新+回收”等回收服务标准。

(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旧货市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等畅通二手商品流通的管理标准。

(十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废弃物管理、农业废弃物收集、社会源废弃物回收等管理标准;废旧动力电池、低值可回收物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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