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600台!宁波发布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4-10-22 09:56:27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宁波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规定更新范围,即交付使用15年以上(即2009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或群众有强烈更新(含改造和大修)需求,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300台,到2027年全市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600台以上。

原文如下:

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宁波市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部署要求,有序推动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宁波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更新范围

交付使用15年以上(即2009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或群众有强烈更新(含改造和大修,下同)需求,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300台,到2027年全市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600台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需求摸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结合电梯基本状况、维护保养、应急处置和电梯运行监测等信息,形成使用时间超过15年,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底数清单;各地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电梯底数清单,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做好核实工作,形成住宅电梯更新潜在项目清单。街道(社区)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群众更新意愿征集,最终确定住宅电梯更新需求清单。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机制优势,引导业主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协商解决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保护等事宜,推动居民意见统一。

(二)更新申请。电梯更新以单元、幢或整个小区为单位向街道(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为该单元、幢或整个小区内同意更新电梯的相关业主,申请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有相应资质经验的机构(以下简称代理人)代为组织实施。

(三)安全评估。申请通过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直接或通过街道(社区)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应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一般修理、大修、改造、更新等四类整改建议。

(四)意愿征求。对于经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就是否更新、更新内容和更新承担单位等内容形成初步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有关规定,召集相关业主进行表决。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初步方案表决结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业主公布。

(五)方案确定。经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委托承担更新工作的单位,在已公示的初步方案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估报告的结论,编制详细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案,包括电梯(或部件)拆除方案,新的电梯(或部件)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及费用、施工周期等内容。更新方案须经相关业主表决,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拟更新电梯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

(六)备案告知。电梯更新方案经业主表决通过且资金已筹集到位的,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将更新方案报各地住建部门备案。更新电梯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负责施工,签订书面委托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开工前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

(七)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已经表决同意的电梯更新方案施工,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更新电梯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各地市场监管局的指导和监督,业委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日常监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更新电梯项目进行检查监督时,如发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应督促申请人或代理人、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八)检验登记。更新电梯项目完工后,须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该在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投入使用前,要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九)申请补助。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大修项目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规定向各地住建部门申请电梯更新政府补助。

四、责任分工

(一)部门合力推进。市住建部门负责做好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指导工作,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纳入现代社区、未来社区建设的考核评价标准,与现代社区、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同步谋划、同步落实;做好相关业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审批服务工作,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审批程序;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做好电梯更新政府补助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安全评估机构的确定,指导安全评估机构和各电梯制造企业让利群众,建立优质电梯供应商、优价产品库名录供业主选择,引导电梯企业制定集中采购、更新维保一体化等多种方案供业主选择,指导监督检验机构做好安全评估、竣工后质量检验等工作,做好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各级财政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让利”原则,通过“先建后补”模式,对完成更新的老旧电梯按照不高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标准,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

(二)压实基层责任。各街道社区要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方协同机制作用,以解民忧、办实事为目标,积极搭建业主、电梯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平台,做好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的引导、协调、沟通工作,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的居民意见统一。对恶意阻挠、破坏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施工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是提高国民经济水平,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属地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尤其是加大前期的投入引导力度,以激发业主更新老旧住宅电梯的积极性,确保高质量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

(二)拓宽资金渠道。坚持业主主体、政府引导、企业让利,更新电梯所需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可通过业主出资,住房公积金、住宅物业专项维修金提取,公共收益弥补,小区电梯资金和电梯企业集采支持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业主通过民主协商等方式明确资金分摊比例,相关业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业主个人出资部分,或者按照管理规约约定使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

(三)强化分类推进。各地要按照电梯安全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优先推进经评估后亟待维修的、居民意见统一的、资金归集到位的项目。对于居民意见暂时不能统一或资金归集暂时没有到位的,但又确需整治的电梯,要持续动员,充分告知风险隐患,需要停用的应立即停用。

(四)广宣传建长效。要充分利用政府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和属地镇街、社区等宣传阵地,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工作的社会共识,鼓励引导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积极主动开展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对已完成更新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要建立健全电梯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住宅电梯定期抽检,做好电梯风险分析和监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鼓励投保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广告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电梯采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