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电梯零部件回收,构建主要部件标准,推进“老梯焕新”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4-11-15 10:49:28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3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即《关于大力推进“老梯焕新”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的建议》。答复称,截至2023年底,浙江全省共有电梯97.37万台,其中住宅电梯41.33万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3.62万台。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针对标准规范不健全、整改资金难筹措、市场秩序不规范、主体责任难落实等问题亟待破解,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

此外,在回收监管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现有技术标准基础上,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研究制定电梯废旧主要部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电梯报废主要部件回收工作机制,督促电梯制造企业加强电梯主要部件的回收利用管理。

在统一电梯主要部件标准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言献策,推动制定出台电梯主要零部件技术参数标准,努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范标准体系。

原文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3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高东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30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老梯焕新”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助推顶层设计,立体式强化支撑保障

(一)关于明确部门职责。2024年3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印发了《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指导做好实施工作。4月份,省发改委印发了《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明确省建设厅牵头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4月23日,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我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通知要求,配合建设部门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

(二)关于健全强制报废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均无电梯整机强制报废标准和要求。我国制定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7217-2018),为电梯主要部件更新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撑。电梯的使用寿命与后期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关系密切,精细的维护保养和及时更换不能满足功能要求的零部件,可以保证电梯长周期安全运行。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维保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闭环处置。

(三)关于统一电梯主要部件标准。借鉴欧盟、美国等先进技术标准,结合我国电梯普遍存在高负荷、大运量、长周期的特殊使用环境和工况,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电梯曳引机》(GB/T 24478-2009)、《电梯用非钢丝绳悬挂装置》(GB/T 39172-2020)、《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GB/T 33505-2017)等主要部件技术标准。此外,电梯检修装置、停止装置、电压插座、围裙板防夹装置等零部件已实现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电梯之间的通用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言献策,推动制定出台电梯主要零部件技术参数标准,努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范标准体系。

(四)关于完善电梯安全评估规范。2023年5月,为全面规范电梯安全技术评估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2023)。我省也高度重视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了《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DB33/T 869-2022)。今年4月,省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其中就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程序和要求也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和《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督促指导电梯检验机构和相关单位规范开展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二、关于开展创新探索,多元化拓宽资金来源

(一)关于推行电梯保险。2015年,原省质监局会同省金融办、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在全省范围推行电梯统保示范项目,确定电梯基础保费为80元/台,实际保费与投保电梯类型、使用年限等情况挂钩,目前全省在用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已达70%以上。2017年,杭州市拱墅区首创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模式,将电梯相关的维护费用、修理费用等从物业整体费用中剥离,形成电梯安全专项资金,由业主向保险公司投保,部分资金用于日常维护修理,其余资金用于电梯改造更新,努力实现电梯“养老式”管理。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宁波市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实施了“风险保障+维保监督+配件更换”的电梯保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鼓励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增值部分购买电梯养老保险,积极培育全包式、专业化服务管理模式。

(二)关于探索付费乘坐。目前,我们已经在杭州市临平区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托管售后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专业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杭州西奥电梯现代化更新有限公司已经推出加装和更新改造电梯全托管服务模式,实现居民包月或包年等付费乘坐电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探索实施居民付费乘坐电梯模式。

(三)关于出台补贴政策。今年4月,省财政厅出台了《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支持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安全评估。省级财政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结合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自2025年起对市县予以奖补。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建设、财政等部门,对于经安全评估技术状况较差、风险较高、亟需更新改造的老旧住宅电梯,以电梯检验检测报告、安全评估结论等为依据,指导各地进一步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程序,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开辟绿色通道。

三、关于加强监管引导,全链条培育市场体系

(一)关于加强回收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委托的相应许可单位进行。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电梯产品追溯编码与标识规则(试行)》,开发建设了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电梯制造、型式试验、日常使用管理等数据为基础,在安装环节进行数据修正,在报废环节进行数据核对,基本形成了电梯部件全生命周期的完整数据链,坚决防止产生所谓的“拼装电梯”产业链。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技术标准基础上,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研究制定电梯废旧主要部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电梯报废主要部件回收工作机制,督促电梯制造企业加强电梯主要部件的回收利用管理。

(二)关于试推指导价格。电梯改造更新属于市场商业行为,不宜由政府部门公布或明确指导价格。为此,省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共同搭建了业主更新需求方与电梯制造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在“浙里物业”平台上公示电梯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和价格,以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让利于业主,切实降低电梯更新成本。下一步,我们将在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指导电梯制造企业积极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技术攻关,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以过硬的产品质量、透明的价格和细致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关于打造评估平台。目前,我们已经联合省建设厅依托“浙里物业”信息平台,将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公示,供广大业主和相关利益方咨询、选择,全面畅通安全评估信息沟通渠道。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电梯检验机构和相关单位规范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电梯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安全特别是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谐稳定。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电梯97.37万台,其中住宅电梯41.33万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3.62万台。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标准规范不健全、整改资金难筹措、市场秩序不规范、主体责任难落实等问题亟待破解。省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多元共治的原则,深入推进无忧乘梯安民行动,联合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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