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部!甘肃公布2025年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涉及12个市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5-02-05 16:06:40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设〔2025〕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5年继续开展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年内加装电梯200部,其中:兰州市12部、嘉峪关市50部、酒泉市45部、张掖市5部、武威市5部、金昌市15部、白银市8部、定西市20部、天水市5部、庆阳市20部、陇南市10部、临夏州5部。

《实施方案》明确,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区级财政给予补助。在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实施方案》还明确,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各地引导加装意愿强烈的业主自筹全额资金加装电梯,并将其纳入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库内,进行统一管理,除不享受政府奖补资金外,在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奖补项目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电梯加装工作,积极探索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及建设、运营、维保一体化等市场化运作。

原文如下: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建设〔2025〕11号

各市(州)住建局:

为做好2025年度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厅拟定了《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7日


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继续开展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年内加装电梯200部,其中:兰州市12部、嘉峪关市50部、酒泉市45部、张掖市5部、武威市5部、金昌市15部、白银市8部、定西市20部、天水市5部、庆阳市20部、陇南市10部、临夏州5部。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与2024年度相同。

一、组织实施

各地按照《省住建厅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2025年度电梯加装工作。着重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需保持外观、风格协调一致,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少、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装配式电梯,可参照《既有建筑装配式电梯构造》(甘22G02 DBJT25-197-2022)进行设计。

2.项目承包单位应为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3.加装电梯使用前,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制造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落实使用单位的,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电梯使用单位,防止出现脱管,无使用单位的不得运行使用。

二、工作任务

(一)进度安排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3月15日前完成)

2.督促完成联合审查并开工建设。(5月1日前完成)

3.督促做好工程实施工作。(5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电梯设备采购,8月底前完成钢结构施工,电梯安装开始,9月底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4.督导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及财政补助拨付等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坚持“省级指导、市州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地住建部门要切实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督导和服务,建立每部电梯的进度台账,加强电梯加装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建筑设计单位、电梯制造企业应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2.优化服务举措。各地住建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开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公开公平进行项目遴选,确保群众利益。同时,要整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楼栋加装电梯的,给予优先支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

3.强化监督管理。为全面实时掌握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建设、运维等相关情况,做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互联,进一步提高全省加装电梯工作智慧监管水平,我厅按照县级填报、市级审核、省级查看的原则,组织研发了“甘肃省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36.142.16.227:10223/webserver/app/index.html,操作手册详见登录界面首页)。各地要高度重视系统运用工作,及时更新电梯施工形象进度。我厅将严格以系统内形象进度为唯一依据对各地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督办调度。

4.严格资金监管。各地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维护资金权威性。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奖补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对资金拨付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督办调度。项目属地住建部门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大资金拨付工作力度,确保当年资金当年拨付到位。

三、保障措施

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区级财政给予补助。在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各地引导加装意愿强烈的业主自筹全额资金加装电梯,并将其纳入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库内,进行统一管理,除不享受政府奖补资金外,在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奖补项目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电梯加装工作,积极探索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及建设、运营、维保一体化等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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