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知】竞争性谈判只有2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能继续吗?92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吴菁 2025-03-17 17:18:05

​​近期有供应商咨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参与某电梯维保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时,只有2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该项目最终被废。该供应商询问,这样合理吗?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吗?

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必须保证竞争充分,不管哪种方式,参与响应或者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不少于3家,否则只能终止采购,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有三种情形供应商可以少于3家:一是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是单一来源采购可以为1家供应商;三是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不少于2家。

那么,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采购只有两家供应商响应或通过资格审查应该怎么处理呢?实践中有四种解决方案:一是在确保项目进行的前提下,修改采购文件,适当降低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是适当延长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三是拓展采购公告的发布渠道;四是可以改用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等方式。

广告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电梯采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