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海:7月1日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电梯更新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5-06-05 10:08:44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为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发挥住房公积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制度作用。

《通知》规定,​按照上海市规定实施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的,在项目经业主表决同意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五年内,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本人及配偶、本人父母、子女(含子女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限额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公有住房面积为租赁凭证使用面积×1.3,下同)计算,每部电梯的提取标准为每平方米50元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如实际分摊费用(扣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金额和政府补贴金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可在项目竣工后申请提取超出部分金额。

《通知》规定,提取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广告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电梯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电梯采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