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调整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明确奖补标准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飞燕 2025-08-28 13:02:43

为推动社会适老化改造、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多地陆续出台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政策。8月20日,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对2020年出台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解决居民“上下楼”难题。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首先,该通知对加装电梯的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明确拟申请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需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即本栋住宅楼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方可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其次,为鼓励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日照市优化了加装电梯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根据楼层和业主同意情况而定,若加装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全部书面同意,每部电梯按照6层、5层、4层分别奖补15万元、13万元和11万元。每有1户未签署书面同意意见的,相应减少奖补资金5000元。在奖补资金分担方面,岚山区、莒县、五莲县财政承担各自区域奖补资金的75%,市财政奖补25%;其他区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奖补资金的50%。

另外,该通知更加明确了奖补政策的适用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上依法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满6年,且未列入房屋拆迁计划的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一般不应少于4层)新申请加装电梯项目,遵循“先建后补”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可按新标准获得财政奖补。

同时,在工程建设手续方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含存量项目),只需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合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即可组织施工。这一举措大大优化了工程建设手续,为加装电梯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

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该通知也对其进行了压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将落实加装电梯专办员制度,协助业主办理相关事宜,并负责协调解决矛盾纠纷;水、电、气等专营单位需优化流程,在1个月内完成管线迁移工作;设计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进行技术论证,严格执行《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技术标准》(DB37/T5156-2020)有关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意见征询等工作,并在电梯竣工后提供使用管理服务。此外,街道社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该通知还完善了资金保障机制,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业主及其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市场化模式参与,市财政和各区县(功能区)也将按规定安排奖补资金,确保加装电梯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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