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区事故电梯已系“保险带” 事故真相尚待进一步查明
作者: 发布于:2016-02-02 13:21: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6年1月29日下午六点,西安市未央区阳光新地小区发生意外事故,租住在该小区1号楼31楼的母女二人从电梯井道离奇坠入电梯轿厢顶部,当场不幸身亡。抛开现场种种疑团和惨痛的生命之殇,人们还不禁要问一个现实问题,通常情况下乘坐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究竟由谁负责买单?
乘坐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究竟由谁负责买单?
据悉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因此,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地区和企业单位为运行中电梯投保了不同额度的电梯安全保险。笔者调查了解到,西安阳光新地小区电梯,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已经为其投保了富邦财产保险的电梯保险,保险有限期截至2016年8月31日24时止。根据保险协议条例,每台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60万元,每台电梯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额度高达120万元。但是该保险条款中也明确写道:由于“故意行为”以及“司法行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
本次西安电梯事故最大的疑团在于,根据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维保记录,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年检。事故现场显示,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事发后经多方紧急排查,电梯厅门、门锁完好,无破损痕迹,不存在门锁开关短接、不存在门滑脚缺失、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厂家已经排除由于电梯本身或维保的原因。据了解,负责该小区电梯维保的保养员近日遭不明人员跟踪尾随和围堵,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已于1月31日下午15点30分在西安市未央宫派出所报案。对于当事人是如何进入电梯井道的,又是如何在井道内坠落到电梯轿顶上部的,案件真相有关部门正在联合调查,相信事实真相终将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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