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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报废标准应早日出炉

作者:雷泓霈 发布于:2013-05-21 10:18:00 来源:上海金融报
  媒体报道,近期,深圳市罗湖区连续发生“4·17”东门迪可可儿童乐园自动扶梯伤害事件、“4·24”人民南天桥自动扶梯伤害事故和“5·15”桂园街道长虹大厦电梯死人事故等3起电梯安全事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事故原因,表示将在15天内对全市10万台电梯开展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
  
  据报道,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关人、困人故障时有发生。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但却和千家万户有着密切联系。仅仅将电梯当做普通的生活用品是不够的,更要认识到其间存在的巨大风险和安全隐患,应想方设法提升电梯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安全监督。
  
  据报道,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这就是当下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安全漏洞,由于缺乏严格监管,缺乏电梯报废标准,缺乏再次投入意识,缺乏足够的电梯安全和维护意识,不少电梯安全事故,多是由于“超期服役”、“带病服役”引起。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大量落后电梯超期服役。
  
  尽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违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但由于缺乏标准化的报废标准,对电梯的使用年限、严重隐患等,都没有细化、数字化界定,有些电梯到期了耍赖不报废,安监部门也无法界定,拿不出有说服力的执法依据,“因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我们无权硬性要求使用单位更换电梯”,造成不少电梯为节省成本,钻空子、打擦边球,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电梯事故属于高空事故,一出事故就是重大事故,这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更有甚者,由于电梯事故不断发生,不少群众已经患上了“电梯综合症”,一乘上电梯,就忐忑不安,心慌不止。比如广州八成市民表示坐电梯有心理阴影。电梯事故已经对公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
  
  2012年9月,面对电梯事故高发的情况,媒体曾报道说,中国电梯“退休”标准即将出炉。可是8个月过去了,电梯报废标准仍然处于难产状态,以致于电梯恶性事件不断发生。
  
  因此,我们期待电梯报废标准早日出炉,有了这个强制标准,任何拖延报废、拒绝报废的行为,都没有了理由和借口。到期了仍然不执行报废,就违反了报废标准和相关规定,安监部门可以据此作为执法依据,敦促违规者及时纠正,将那些超龄电梯淘汰出运营市场,最终实现电梯报废处置常态化、日常化。如此,民众的乘坐安全感才能得到提升,也才能创造出安全效应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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