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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现场踏勘时间应充裕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0-12-21 10: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们从网上看到招标公告时,已经是17号了,下载完招标文件后,才知道招标文件中要求17号上午9点就得去现场踏勘,我们错过了踏勘的机会。”在某电梯采购开标现场,当工作人员问及供应商是否到过现场踏勘时,多数供应商作出了以上的回答。

  该采购中心电梯项目负责人对此也作出了解释,他表示:“为了节约投标供应商成本,达到环保效果,我们已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我们要求供应商在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这样确实不排除一些供应商得到招标信息较晚、已经错过现场踏勘时机的情况。”

  北京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向记者表示,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到现场踏勘,应该给足供应商准备时间,现场踏勘时间距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只有2天,时间确实短了些,至少要留出5天左右的时间,这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就会有足够的时间来分析,再决定是否有必要参与投标,从而决定是否参加踏勘。

  一般而言,新建的建筑,都有标准的设计图纸,供应商按照图纸的要求参与投标即可,采购单位往往会要求采购中心组织答疑会,针对供应商遇到的一些难题进行探讨,一般没必要再组织供应商到现场踏勘。

  彭金声分析说:“目前有些电梯采购项目很有必要要求供应商现场踏勘,比如旧楼改造电梯采购,这些项目井道可能存在不太标准的情况。”

  据了解,一些旧梯更新项目,采购人可能会在速度与性能方面有所新的要求,这时候供应商到现场踏勘后心里更清楚,从而便于决定能否做这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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