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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拟加强管理电梯安全 最高可罚10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6-06-28 09:19:11 来源:新华网

     6月27日,杭州将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目前《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社会意见。该办法从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测和安全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等全方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用报废零部件、转包分包、不能及时进行救援的,均将受罚,最高可罚10万元。

杭州拟加强管理电梯安全 最高可罚10万元
    在电梯生产环节中,该办法明确禁止将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生产。同时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受托单位不得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否则的话,相关部门将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电梯使用环节,要求更为细致。比如未张贴本单位应急救援电话的;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未暂停使用电梯的;未组织救援并抚慰被困乘客的;未及时申领新的电梯使用标志的;停用电梯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的……上述这些,都属于使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也可能受到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该办法规定,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报警后,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电梯处以边远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应当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此外,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维保单位在年度自检中要进行功能性实验和制停距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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